山东省关于确定首批省级军队转业干部承训高校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确定首批省级军队转业干部
承训高校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229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精神,切实加强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关于探索开展军队转业干部进高等学校专项培训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7〕55号)的要求,综合考虑高等学校实力水平和参训学员实际需求,现确定山东大学等9所高校为首批省级军队转业干部承训高校。
开展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是加强和改进军转安置工作的客观需要,是促进军转安置工作与地方干部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的有效手段。首批确定的承训高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认真研究培训需求,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合理设置专业课程,加强考核评估和培训管理,切实提升军转干部岗位适应能力和发展本领,为推动军转干部转型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首批省级军队转业干部承训高校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首批省级军队转业干部承训高校名单
山东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农业大学
聊城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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