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安徽省军队转业干部统一笔试公告
一、笔试对象:按照有关安置规定需要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团职和营职(含文职和技术干部,下同)及以下职级、经地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符合相应地区安置条件的军转干部(已参加过2015年度及以前年度全省军转干部统一考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笔试范围:团职(含按照有关安置规定需要参加本科目笔试的其他职级人员,下同)为安徽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安徽省人事考试院编印的《2016年度安徽省军转干部(团职)统一笔试考试大纲》,科目为《申论》;营职及以下为《2016年度安徽省军转干部(营职及以下)统一笔试考试大纲》,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三、报名办法:拟由省直单位(含中央驻肥单位,下同)安置军转干部的报名,分别由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负责办理;拟由各市安置军转干部的报名,由所在市军转办负责办理(广德、宿松两个省直管县报名工作,分别由宣城、安庆市负责)。军转干部报名时须携带本人军官(警官)证,填写《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统一笔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4张(其中2张用于贴《报名表》)。
四、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9月2日和9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9月6日前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负责收集、提供拟在省直暨合肥市考点参加笔试人员《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统一笔试报名表》,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送交省人事考试院;各市军转办负责收集、提供拟在本地参加笔试人员《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统一笔试报名表》,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送交本市人事考试部门。
五、领证时间:2016年9月8日至9月9日。拟在省直暨合肥市考点参加笔试的军转干部携带本人军官(警官)证,分别到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领取《准考证》;拟在相关市参加笔试的军转干部到所在市军转办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2016年9月11日上午9:00-11:30。军转干部须携带《准考证》、军官(警官)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考试有关规定按准考证上印制的《考场规则》执行。
七、考试地点:见本人《准考证》。
八、考试成绩公布及查卷:考试成绩拟于9月19日公布。9月21日至9月22日,参加省直暨合肥市考点考试的军转干部可分别到省军区、武警、公安现役转业办查分;参加相关市考试的军转干部可到所在市军转办查分。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省直暨合肥市考点军转干部可于9月23日到省人事考试院(合肥市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口恒生阳光城8号写字楼四层)查卷;相关市军转干部需查卷,由所在市军转办统一登记后,于9月23日上午9:00前报省人事考试院(传真:0551-63457904)。逾期不再办理。按规定,查卷仅限于复查卷面累计分。省人事考试院于9月23日17:30将查卷结果通过传真方式反馈各市。
九、咨询值班电话:
省军转办 0551-62663196
0551-62663197
0551-62663198
省人事考试院 0551-62862787
0551-6286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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