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落户材料及办理程序
自主择业转业干部落户办理程序
1、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持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干部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军转办报到,军转办开具《落户介绍信》,办理报到登记;
2、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部门核实本人的退役金核定情况,并在退役金审批表上签字认同;
3、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持军转办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到落户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户籍科备案;
5、到入户住址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
军转干部落户相关资料包括:
1、配偶(子女)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武装部出具的预备役登记证明;
2、相关户口本(家属子女随迁的须持家属子女原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3、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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