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重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程序(3)
五、日常管理
19.档案管理。各区县(自治县)管理服务部门具体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存放和管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求职、就业等涉及档案资料的,可按要求制作提供档案副本。档案副本主要包括:本人照片、基本情况、部队履历、学历专长、职称及专业技术成果、奖惩情况、退役金、就业、家庭情况、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等。管理部门对新形成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其真实性,及时登记、归档。
20.组织管理。当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党员要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往安置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地方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其居住和就业情况,按照属地管理以及便于管理的原则,逐一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对已就业的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入就业单位党组织管理;对未就业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入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管理。对流动性大的,由基层党组织按照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人数较多的街道(乡镇),可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单独成立党支部。
21.台帐管理。建立健全人员登记、数据统计、工作职责、办事程序等日常管理服务制度和业务工作台帐,及时更新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基本信息,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2.退役金管理。退役金由市军转干部服务中心协调市财政局和建行渝中支行统一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对当年新接收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确认工作,各区县(自治县)管理服务部门依据《重庆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审核表》,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档案材料、《人员调动供给介绍信》、行政介绍信等资料,经本人认可签字后,单位签字盖章归档,最后将审核情况报市军转服务中心核发。对核算退役金结果有异议,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各管理服务部门复核后,报市军转服务中心重新核算,再签字盖章入档。退役金卡由市军转服务中心协调建设银行制作发放到各区县(自治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须持新办理的身份证到管理服务部门领取,并将身份证复印件含需办理"银信通"人员的相关资料收齐寄至建行渝中支行。退役金卡使用中的问题,由本人向管理服务部门作出情况说明,经管理服务部门认定后联系建行渝中支行办理,建行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军转服务中心更改备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遇重大疾病或变故,管理服务部门应当探望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去世,管理服务部门要于当月内,将相关材料报市军转干部服务中心核发相关费用。
23.年度报到制度。每年底前,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本人必须到所在区县(自治县)管理服务部门进行登记报到,作为主管部门了解情况和确定退役金与地方补贴续发依据。因本人在国外或异地确实不能前来者,其亲属必须持我国使(领)馆机构或就业地转业干部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进行登记和确认。愈期不登记的,3个月内暂停发放地方补贴,3个后退役金和地方补贴均暂停发放,直到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到当地管理部门重新登记和确认后,方可恢复发放退役金和地方补贴。停发的地方补贴不补发。各区县(自治县)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市军转服务中心报告登记和确认情况。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