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津贴补贴发放说明
【军转干部自主择业政策解读】
解读: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津贴补贴补充说明
1、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转干部的退役金计发基础比例为80%;军龄不满20年的营职干部,军龄每少一年,计发比例减少一个百分点。
2、军龄增发比例:军龄(周年,不满一周年的月份按一年算)-20。
3、立功受奖增发比例:三等功5%,二等功10%,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15%。
4、边远艰苦地区飞行舰艇工作增发比例:满10年5%,满15年10%,满20年以上15%。
5、取暖费面积标准:正师、副师(正局、副局,技术6级及高职技术7级),140平方米;正团、副团(正处、副处,中职技术7级及技术8级、9级),105平方米;正营、副营(正科、副科,技术10级、11级),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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