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军转干部安置岗位: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待遇分析
一、编制分类
编制总的来说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一)行政编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执行国家职能及政治体系管理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党派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列为国家行政编制。
(二)事业编制
事业单位一般是国家设置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的机构,但不属于政府机构,与公务员是不同的。事业编制可分为全额事业编制、差额事业编制和自筹自支事 业编制三种。全额编制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管理,基本待遇与公务员一致,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和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如城 管、学校、农技站等。差额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自筹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 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宾馆、培训中心、设计室等。
二、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员的区别
一是工作性质方面,公务员从事的主要是国家行政事务性工作;事业单位人员从事的主要是社会公益性工作,或者说是非营利性的工作。
二是工资收入方面,公务员的工资收入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发放,并根据国家财政状况进行调资;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一般不受国家约定,由各事业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比公务员高。
三是保险福利方面,公务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保险福利是按照国家有关的社会保障规定执行,一般要逐步实行社会化。一般来说,公务员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业单位的人员要好一些。
四是用人方面,公务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辞职等是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而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提升、退休、辞退等是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但事业单位对人员的管理权限要大一些。
明确现行岗位编制,是确保军转干部转业到一个适合自己、让自己满意的工作岗位的前提。正所谓知己知彼才能做出最为恰当的决定。与此同时,还要与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等要素相互匹配、衡量,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裁量,才能为迎接军转干部人生另一段辉煌的旅程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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