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军队复员干部接收安置政策
北京军队复员干部接收安置政策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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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2、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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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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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区县民政局 |
办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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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区县民政局地址 |
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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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区县民政局电话 |
办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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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理机构办公时间为准 |
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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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由军队、武警部队业务部门集中交接,并附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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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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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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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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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审核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2、符合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3、符合民发[2003]105号《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4、符合当年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规定。
审定标准:
1、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受理、审核结论准确;
2、符合政策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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