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县军转干部报到落户指南
新化县军转干部报到落户指南
一、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须携带材料
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须带齐:干部行政介绍信、组织介绍信、人员供给介绍信、4张1寸免冠照片。
根据转业干部安置地的有关规定,除上述手续外,报到落户时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其中:
1、转业干部配偶系地方人员的,提供结婚证、户口簿;
2、双军人单转的,提供结婚证、留队一方的任职命令、留队一方的单位集体户;双转的,提供结婚证、部队驻地在青岛一方的任职命令和单位集体户。
3、符合落户到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户籍的,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父子关系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相关人员的户口簿。
二、军队转业干部报到落户程序
军队转业干部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报道地点按下列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1、填写预备役登记表,交4张照片,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预备役登记表由警备区现场发放)。
2、填写军队转业干部报到登记表(见附件),依次办理行政、落户手续。其中,落户手续办完后,需持"结婚证"、"户口簿"、"落户介绍信"等有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区公安分局"户政科"审核,后到派出所落户。
3、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组织关系由本人到安置单位转交组织;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组织关系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区组织部或街道办事处转交组织。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报到后应及时办理身份证,并于规定的时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市军转办办理退役金、医疗保险、领取退役金存折等有关事宜。
5、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逾期不报到者,一律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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