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军转干政策解读:哪些军转干部不予安置?
2015北京军转干政策:哪些军转干部北京地区不予接收移交安置
下列军转干部北京地区不予接收安置:
1.结婚、离婚及双军人转业在京一方调京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2.主要档案材料不全的。
3.计划分配转业干部爱人因购房取得北京市小城镇户口的,户口取得时间不满4周年的。
4.与总政治部下达的转业干部计划中职务等级、移交方式等不相一致的。
5.随调随迁家属、子女无总政治部下达计划的。
6.其他不符合进京安置的,按中发及北京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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