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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政策解读]2014辽宁沈阳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政策解答3

来源: 2016-05-31 22:17

 

八、军转干部及随调随迁家属接到通知后,到地方报到都需要哪些证件手续?有哪些应注意的问题?

答:军转干部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一)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行政介绍信;

(二)部队师(旅)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部队师(旅)以上后勤机关出具的人员供给关系介绍信;

(四)投奔沈阳市某地区配偶或父母、岳父母、子女的常住户口本,或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户口证明;

(五)军转干部本人的军官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

(六)军转干部一寸免冠照片(军便装均可)。

随调随迁家属须持以下证件报到:

(一)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行政(人事)调转介绍信和工资(供给)关系介绍信;

(二)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

(三)是党、团员的要同时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

(四)随迁的在学子女须携带转学证明。

报到地点和地址:

回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安置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可持上述手续直接到所属四县(市)人社局报到;

市内九区和市直安置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持上述手续到市军转办报到。地址: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10楼),电话:22539017。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军转干部及其随调随迁家属,无正当理由或未经市军转办同意,超过规定时限而逾期未报到者,军转办不再负责接转各种手续,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二)军转干部和随调配偶,报到后未经接收单位同意,无正当的理由一个月内未上班工作者,退回原部队和原地;

(三)军转干部在部队犯有错误受到处分,转业前擅自将处分材料撤出档案被查出者,退回原部队。同时,凡属违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已向地方移交档案之后补办的提职、调级材料,地方不予承认也不予装入本人档案;

(四)军转干部报到后,暴露或发现其在原部队尚有遗留问题未处理结清者(如婚姻纠纷、经济问题等),退回原部队。

九、沈阳市对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时间进度是怎样掌握和安排的?

答:一般正常的情况下,计划安置工作:

三月份以前,市军转办要深入各有关部队及地方接收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和收集情况,研究当年一系列有关工作;

四月中旬或五月初,与部队、省军转办进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随后审档并公布当年我市接收的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档案编号、姓名、年龄;

五月份,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前移性教育培训;参加全国及全省召开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我市的具体政策措施办法;

五月份-七月中下旬,组织上一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初任培训;召开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下达和公开全市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分配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办法、要求;公开《军转干部考试简章》;按省军转办确定的时间,进行计划分配军转干部考试的报名及考务考试工作并公布考试录取结果;同时积极推进"双向选择"工作;力争完成全体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市级分配;

八月份,完成每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下一级分配及在各自接收单位中的定岗定位定职工作,向部队发出该军转干部来地方报到的通知;

八月份-九月份(或按省军转办的规定),组织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来地方报到、接转各种关系;明确报到的时间、时限及各种手续要求。

一般正常的情况下,自主择业工作:

一月份,组织上一年度自主择业干部进行适应性培训;

三月份,组织收缴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发票,开始进行自主择业取暖费报销工作;

三月份-年底,组织自主择业干部专业性培训班,每期30人,全年举办4-6期;

四月中旬或五月初,与部队、省军转办进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的移交、接收工作,随后审档并公布当年我市接收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档案编号、姓名、年龄;

六月份,发放上半年住房补贴;

十月-十二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在部队体检合格后,组织自主择业干部及随调家属来地方报到、接转各种关系;明确报到的时间、时限及各种手续要求;

十二月,可按时间、时限的要求到地方报到并办理银行卡开户、医疗保险等事宜;发放下半年住房补贴。

十、颁布实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答:一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军官安置制度的具体步骤,也是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二是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三是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客观需要。  

十一、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十二、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答: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十三、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军队转业干部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十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调整和增加是如何规定的?

答: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同人社部、财政部、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十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

(一)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申报、审核和调整等工作;

(二)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采暖、住房补贴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四)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五)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的身份确认、收入证明等有关手续;

(六)指导区县(市)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等。

总之,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工作难度高且各方要求也高的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其关系到地方经济建设、部队建设和国家的安全稳定,意义十分重大。作为军转干部第二次择业,其涉及到每位军转干部的根本利益和事业前程,十分重要。然而,军转干部本人如何在转业的过程中,正确地把握自己的心态,摆正自己的位置,实事求是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单位与岗位,也是决定自己一生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希望广大军转干部与我们一齐共同努力,把自己的军转安置之路走宽走好,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如果部队组织、军转干部本人还有哪些不明之处,可以直接到军转办进行政策咨询。咨询电话:

024-22539017 22539018(计划分配)

024-22539019 22539158(自主择业)

上述政策解答均参考现行国家政策,如国家政策进行调整,以国家调整为准。互联网上相关解释与此次下发的《沈阳市军转安置工作有关政策解答》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次解答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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