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政策解读]2013年军转中直单位集中落户注意事项
军转干部到地方报到后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国务院军转办会为进入中直单位的军转干部集中办理落户手续。参加集中落户的军转干部须携带的材料有:
一、国务院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原件、复印件);《落户通知》现场开具并复印。
二、《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如无原件请将复印件加盖部队干部部门公章(仅限于集中办理落户当天有效)。
三、《军官转业证》(现场办理预备役登记)。
四、报到时接收单位开具的《报到证明》、《自然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一)军转干部进京落个人家庭户口的
1.户主为军转干部配偶的,须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户主为军转干部子女的,须户口簿、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原件、复印件)
3.户主为军转干部父母的,须户口簿、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户主为军转干部岳父母(公婆)的,须户口簿、结婚证、配偶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户主本人书写的同意军转干部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
(二)军转干部进京落个人房产的,须有正式房产证(红皮),如果该房产尚未立户,分以下几种情况:
1.房产证房主为军转干部本人的,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2.房产证房主是军转干部配偶的,须房产证、结婚证、房主本人出具的同意军转干部户口迁入并成为户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房主是军转干部子女的,须房产证、独生子女证、房主本人出具的同意军转干部户口迁入并成为户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4.房产证房主是军转干部父母的,须房产证、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房主本人出具的同意军转干部户口迁入并成为户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5.房产证房主是军转干部岳父母(公婆)的,须房产证、结婚证、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房主本人出具的同意军转干部户口迁入并成为户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此外,户口如落个人房产,有购房合同暂无房产证的,房产证可用购房合同原件、前6页的复印件、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物业的入住证明原件代替。(二手房必须持有红皮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不予办理)。
注:除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外,不允许落入其他人的家庭户或房产中。
亲属关系证明由派出所或所在部队的政治部门出具。
(三)军转干部进京落单位或人才集体户口的,须单位或人才出具同意落户的证明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四)军转干部进京落户部队营房的,须部队营房部门出具同意落户的证明信(含有详细地址)。
六、办理军转干部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随迁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其他情况(如再婚、带二胎或二胎以上子女随迁等)请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大厅办理手续。
七、本人一寸近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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