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大学生征兵: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问答
总参、总政、总后联合印发了《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是军队干部生长来源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规范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工作的一个重要法规文件。记者就部队关注的一些问题,采访了总政干部部领导。
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政策,伴随着我军现代化建设和兵员制度改革应运而生
问:部队上下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工作高度关注,请谈谈印发《暂行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答:我党我军历来重视吸纳和集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2009年,适应我国高等教育蓬勃发展、人才资源更加丰富的新形势和我军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新需求,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主席高瞻远瞩、审时度势,果断作出大规模征集地方大学生入伍的战略决策。这一开创性、历史性的重大举措是很有战略远见的,对于贯彻落实胡主席主题主线重大战略思想、提高我军兵员素质,对于深化和发展军民融合式培养人才工作、拓宽人才选拔渠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首次大批征集的大学生士兵将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符合提干年龄、学历等方面条件的大幅增加,正值人生选择的又一重要关口。对此,大学生士兵本人和家庭很关注,在校大学生和社会也很关注,希望能够兼顾不同层次大学生士兵的成才意愿,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政策,并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
我们深刻感到,大学生士兵到军营,努力把他们教育好培养好使用好,让社会满意、家庭满意、个人满意,是各级干部部门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暂行办法》的出台,较好地体现了军委决策意图,实现了大学生士兵提干、考学、保送入学等方面政策的系统整合和衔接配套,内涵丰富,指向明确,有利于增强对社会优秀青年的吸引力,带动官兵素质的整体提升;有利于发挥大学生士兵的比较优势,挖掘他们的潜在综合素质;有利于拓展不同层次大学生士兵的发展空间,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内在动力,必将对选拔保留骨干人才、推动大学生士兵工作健康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问: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已经有了5年的实践基础,《暂行办法》的出台经历了怎样的过程?
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始于2006年,四总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2006年10月,总参、总政、总后联合下发《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后入伍的优秀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的通知》,对有关政策规定作了具体明确,标志着这项工作的全面启动。之后,紧跟我军征兵政策调整改革和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工作实践情况,2007年、2009年又先后两次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有关政策作了规范完善。我们感到,经过全军上下积极探索,各级对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有关政策具备了较为扎实的实践基础,为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这项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根据军委、总政领导指示要求,适应军队大批量征集大学生入伍的新形势,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先后两次组织力量,到不同地域、不同军兵种60余个师级以上单位,围绕调整完善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政策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分析梳理部队有益做法和以往政策规定基础上,通过近一年时间的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总参、总政、总后正式印发《暂行办法》,重点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的标准条件、考核选拔、任职培训等作了规范,同时也对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校和保送入学政策作了明确。可以说,《暂行办法》是胡主席和军委决策意图的直接体现,是全军上下集体智慧的结晶和实践成果的升华,标志着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工作进入了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时期。
不同层次大学生士兵都有成长为军官的机会,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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