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5山东军转安置之章丘市军转干部安置岗位分析
2015年山东章丘市军转干部安置岗位分析
一、山东章丘市军转干部安置岗位性质分析
在公开选择去向时向军转干部公布安置计划,注明"公务员(含群团参照)"、"参公"、"事业"岗位性质。
二、山东章丘市军转干部选岗顺序分析
山东章丘市军转干部根据安置计划和考试考核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选择去向并现场公布。分数相同的,按照职务赋分、任职时间、入伍时间、立功赋分、学历赋分、出生日期,依次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三、山东章丘市军转干部选择安置岗位说明
选择公安部门的军转干部,应当符合人民警察有关录用条件要求。在部门服役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能选择公务员岗位。未选择去向的,由军转部门指令性安置。对选择到企业安置的军转干部可以不参加考试考核。入围省直、济南市直的军转干部不参加章丘市安置。
在部队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技术干部,如本人不愿参加考试,可安置到卫生系统的事业单位。
对从事其他专业的技术干部,如本人不愿参加考试,可根据本人在部队所从事的专业,安置到对口或相近专业的事业单位。
经审查档案,不符合在山东章丘市安置条件的取消安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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