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经济法之税法篇
一、税法与税收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无偿征收一定货币或者实物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例题】下列有关税法特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A、税法属于制定法而非习惯法
B、从法律性质上看,税法属于授权性法规
C、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
D、税法具有综合性
【解析】B。
二、税收的分类
税收以征税对象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特定行为税和资源税。
(1)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劳务收入为征税对象的一个类别的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和关税。
(2)所得税,即收益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为征税对象的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农业税。
(3)财产税,是对拥有应纳税财产的人征收的一种地方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
(4)特定行为税,是对某些法定行为的实施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税、船舶吨位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资源税,是对外开发、使用中国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各地的资源结构和开发、销售条件差别所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三、税收征收管理
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依法征收税款和进行税务监督管理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税务争议的解决程序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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