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8浙江军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来源: 2018-02-25 13:48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表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分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需具备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实施纯获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有效。

2.无权代理。

三、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乘人之危"被并入"显失公平");

3. 因欺诈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

4. 因胁迫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损害国家利益)。

四、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典型例题: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买了一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解析:"假一罚十"不是显示公平,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所以D为正确选项。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