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常州市军队转业干部积分要素分值表
2017年江苏常州市军队转业干部积分要素分值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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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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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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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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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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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计2分(入伍前参加工作、学习视作工龄的,每年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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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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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职6分,副连职9分,正连职12分,副营职15分,正营职18分;技术9级21分,技术8级24分;技术7级27分,技术6级30分,其余专业技术、文职干部按对应行政职级积分。既担任行政职务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以移交方式确认,不交叉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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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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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营领导职务3分,非领导职务1.5分;副营领导职务2分,非领导职务1分;正连职领导职务1分。
任现职满3年1分,以后每满1年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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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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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中专)学历计2分,大专学历计4分,本科学历计6分,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8分,博士研究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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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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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受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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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计30分;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20分;立一等功的首次计15分,此后每次加5分;立二等功的首次计7分,此后每次加2分;立三等功的首次计3分,此后每次加1分。立功受奖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档次积分。同一原因多次立功表彰的,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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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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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四总部、各大军区、各军兵种发文授予个人综合性表彰附加分 各类表彰奖励的,首次计3分,此后每次加1分,总分累计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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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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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计2分,10年后每满1年加计0.5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边远艰苦地区的,两项可以累计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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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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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一年以上的计10分,1年以下的1次计5分,总分不超过10分:参加国际维和等重大军事任务的,1年以上的计5分,1年以下的1次计3分,总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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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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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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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党纪处分分别减5分、10分、15分、20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 或降衔(级)、撒职等军纪处分,分别减去3分、5分、8分、10分、15分、20分。同一原因同时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以党纪处分扣分。减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处分档次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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