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江都区军队转业干部阅档积分细则
长理职培为您搜集整理:扬州市江都区军队转业干部阅档积分细则,供广大军队转业干部参考。长理职培军转干考试网,及时发布军转考试信息、整理发布军转安置政策、搜集随军家属安置信息、军休干部安置政策等,供2015年军转干部参考。
扬州市江都区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小组
扬州市江都区军队转业干部阅档积分细则
一、阅档积分的原则
军队转业干部阅档积分的原则是:以部队移交的军转干部档案为依据,客观反映军转干部在部队的现实表现,一视同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重视积累;鼓励军队干部安心服役,在部队建功立业。
二、阅档积分的内容
(一)军龄积分
转业干部在部队每服役一年计1分。
(二)职务积分
职务积分以基础分加转业时批准的职级任职年限分计算。
1、排级干部基础分20分
2、副连级干部基础分23分
3、正连级干部基础分26分
4、副营级干部基础分29分
5、正营级干部基础分32分
每任职一年加1分,任职不足半年加0.5分,达到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奖励积分
1、在部队服役期间,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的计30分;被大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计25分。
2、立一等功的首次计20分,此后每次加6分;立二等功的首次计10分,此后每次加3分;提干后立三等功的首次计3分,此后每次加1分。
3、受中央军委表彰的计10分;受解放军总部表彰的计5分;受大军区级单位表彰的计2分;提干后受军级(武警和公安现役部门受到总队)单位或地方省部级单位表彰的计1分;
4、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5分、10分、5分;获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分、5分、3分。(集体完成的项目,前三名计分)
奖励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奖励档次分数。因同一事项受到两种以上奖励的,按照最高奖项计分一次。参战期间立功受奖的,按上述相应计分标准的2倍计入总分。
(四)政策积分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每年计0.2分,10年后每满一年加0.5分。既从事飞行、舰艇工作,又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两项可以分别计分。
(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按照国办发 [2001]1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一、二类岛屿的认定按照国发[1989]1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执行)
参战不足一年的计5分,满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计10分,两年以上计15分(以档案记载为准)。
(五)学历积分
具有本科学历的计1分,具有学士学位计1分;具有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计2分,具有硕士学位的计2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计4分,具有博士学位的计4分。学历和学位分别积分,学历和学位分别以最高层次的计算。
三、惩戒扣分
(一)受过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分别减1分、3分、5分、8分。
(二)受过行政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或降衔(级)、撤职军纪处分的,分别减1分、3分、5分、7分、9分、11分。
惩戒分可累计计算,但不得超过上一个处分档次分数。因同一原因同时受到党纪、军纪处分的,按减分较多的处分扣分。受到团纪处分的,按党纪处分减分标准折半扣分。
四、阅档积分的说明
1、计算军转干部军龄积分的时间是:以部队批准的起算军龄时间始至部队批准转业时间止。(①转业时间以部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批准时间为准;②两次入伍的军转干部分段计算军龄。)
2、干部任职时间以部队《干部职务任免呈报表》批准机关批准的时间为准。
3、行政职级、技术职级、文职级别职位对应表:
行政干部
|
排级
|
副连级
|
正连级
|
副营级
|
正营级
|
副团级
|
正团级
|
副师级
|
技术干部
|
14级
|
13级
|
12级
|
11级
|
10级
|
9级
|
8级
|
7级
|
文职干部
|
办事员
|
二级科员
|
一级科员
|
副科级
|
正科级
|
副处级
|
正处级
|
副局级
|
基础分
|
20
|
23
|
26
|
29
|
32
|
35
|
38
|
41
|
点击查看>>>
江苏扬州市江都区营职及以下军队转业干部实施办法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