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法修改亮点
下列选项中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是( )
A.张某因私仇故意杀人 B.王某贪污50万余元人民币 C.某局局长受贿200万元人民币 D.刘某系法院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他人 【答案】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故A选项中张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C选项中关于贪污贿赂类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应由监察委员会调查。故本题答案是D。 【注意】关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类犯罪,现由监察委员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故现在人民检察院对于贪污贿赂类案件没有立案侦查权,这个是需要学员着重掌握的知识点。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