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行政主体

来源: 2019-07-06 13:07

 

一、行政主体的基本概念

在中国行政法学领域,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二、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需备条件。

在中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例题1】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并有权制定规章的是()

A. 国务院法制办

B. 省人大常委会

C. 最高人民法院

D. 司法部

【解析】D。注意是同时具有行政主体,有权制定规章两个条件,但行政主体一个条件就可以排除ABC ,省人大常委是立法机关,而最高法院是司法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属于国务院的办事机构,不属于行政主体。

三、我国行政主体的主要类型

我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两种类型。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规定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权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例题2】下列关于行政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行政主体跟行政机关是等同的

B .行政主体包括行使行政职权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C .行政主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D .行政主体是享有行政职权、实施行政活动、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组织

【解析】B 。地方政府派出机关是行政主体,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则不是,D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可以是行政主体,规章则无此种权利。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