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一国两制"的主要涵义
1、 “一国两制”是国家主权统一,其前提是一个中国。国家主权不可分割。“一国两制”的“两制”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可以有两种不同制度长期并存。并存的原则,是“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一国两制”要讲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里允许一些特殊地区搞资本主义,不是搞一段时间,而是搞几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确定国家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从根本上说,中国的发展趋势和前途在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前途系于祖国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用和平方式而不是用战争方式来实现祖国统一。但不能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即便使用武力实现统一,统一后仍需实行“一国两制”,以维护和平与统一的局面。
2、 “一国两制”的构想在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条款中得到法律上反映,在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阐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以全国性法律形式规定下来,成为国家和平统一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
3、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
“一国两制”原初是针对台湾问题的,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香港“新界”租期日渐到限,中英双方都把解决香港问题提到日程上来。香港问题是以中英谈判和平解决的。英方首相撒切尔夫人认为成功的奥秘就是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因为香港问题的解决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基础上进行的。而中国政府的对港十二条方针政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按“一国两制”构想形成和制定的,它保证了香港的顺利回归以及中国政府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时如何管辖香港与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事实表明,后来无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筹备工作中、香港政权的交接与平稳过渡中,还是在香港回归祖国后的长期繁荣和稳定中,甚至最近在对香港政制发展的理解中,香港基本法都成功地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并起到了重要的政治和法律的保证作用,有力地推进了祖国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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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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