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刑事诉讼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来源: 2019-07-08 16:54
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

掌握这种分类方法时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是否发生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是涉及犯罪构成的复杂问题,也是刑事诉讼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所以,往往单独一项证据事实很难确定是有罪证据还是无罪证据,只有与一系列证据相结合,才能确定此项证据事实的证明作用。

(2)有时在一个证据材料中既有说明有罪倾向的内容,又有说明无罪倾向的内容,这就需要进一步收集新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哪一种倾向是真实的,肃不能轻易判断是有罪证据还是无罪证据。

运用这种分类方法研究证据时,除遵守运用证据的共同规则以外,还需注意遵守以下相应的特殊规则:

(1)在收集证据材料时,既要注意收集有罪证据,也要注意收集无罪证据,防止先入为主的主观片面性;

(2)有罪和无罪是互相排斥的,只有有罪证据确实、充分并彻底排除了无罪证据时,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3)在定案时,如果遇到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并存,则必须进一步收集新的证据;如果经过努力仍未能完全否定无罪证据,应当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定案。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