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解读
自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我国便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也有所变化。只有正确认识社会主要矛盾,才能确定正确的战略、策略、政策和办法,促进社会矛盾解决,推动社会进步。那么接下来,将就这个主要矛盾做一个简单的梳理。
一、第一次跨越
1956年,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后,党的八大指出: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按照这个符合我国实际的正确判断,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但是,后来由于党的主要领导人的注意力发生变化,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论断没有得到贯彻,而是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以致造成“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严重错误。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在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基础上提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论断是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论断的延伸和完善,完成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第一次跨越。
二、第二次跨越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新论断更加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目的和内涵方面,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替代原来提的“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仅包括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生活的更高要求,而且包括满足人民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要求。在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方面,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替代原来提的“落后的社会生产”,使发展的重点由物质生产拓展到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的发展,要求大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两个方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及矛盾双方各自特殊性的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从而实现了社会主要矛盾理论的与时俱进和重大创新,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具有开创性和长远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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