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分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行为。这个罪的关键是以出卖为目,包括亲生父母卖孩子,也包括福利机构卖孩子。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主要是强调收买行为,而且收买的目的不能为了出卖,如果以出卖为目的则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而且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不可以免除。
【例题】(单选)李六吉于2018年初得知一个朋友的妻子王小妹是从云南嫁过来的,想到自己的侄子张华年近三十尚未娶妻,遂决定为其到云南买回一个“老婆”。王小妹介绍四川女孩小美给张华。期间张华给李六吉23000元,李六吉付给王小妹18000元。小美到张家后,即与张华以夫妻关系相处,双方感情很好。后公安机关查明小美为越南人,原名盘二妹,王小妹付给小美母亲8000元人民币将其带到中国改名小美。其后公安机关将盘二妹送回越南,张华并未阻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王小妹犯拐卖妇女罪
B、张华犯拐卖妇女罪
C、张华没有阻碍其解救,处罚时可以从轻减轻
D、本案犯罪人非法所得23000元应予以收缴没收上缴国库
【答案】B。解析:拐卖妇女罪要求行为人有出卖的目的,王小妹将小美当作商品卖给张华,并从中得款18000元,王小妹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 A说法正确。张华买来潘以夫妻关系相处,没有出卖的目的,张华构成收买被拐卖妇女罪,B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241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说法正确。本案中出卖小美的“价款" 23000元系非法所得,予以收缴没收上缴国库, D说法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中公专家点评:在考试中遇到刑法分则的考试,一般都是罪名的区分,关键能找到罪与罪的不同之处,抓住关键就比较好区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主要从行为和主观上区分。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