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定公文之标题
公文作为公共基础知识的一部分,在考试过程中经常考查,个别地市甚至会考到公文写作,所以对公文部分要引起重视。其中公文的格式规范部分便是常考点,不仅可以在客观题中考查,而且公文改错以及公文写作部分也是必须要掌握的。所以显得尤为重要,今天就简要介绍一下公文格式规范中的标题。
一篇完整的公文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即版头、主体、版记。而我们今天要介绍的标题属于主体部分的第一个构成要素。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如,“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其中,“国务院”为发文机关,也是公文的作者。“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为是由,一般而言,“关于”和“事由” 同时出现,且位于“事由”之前。“通知”为文种。这三部分需要认知掌握。下面看几道常见考题。
例1:《××县教育局关于追加教育经费的请示》这篇公文的作者应是:
A.×县教育局局长 B.××县人民政府
C.××县教育局 D.××县财政局
例2:公文标题中介词“关于”的位置应该在:
A.事由后面 B.事由前面
C.发文机关前面 D.文种前面
掌握了标题三个构成要素,我们很容易得出例1答案为C选项,因为发文机关为作者,例2答案为B选项,“关于”位于事由之前且和事由同时存在。
另外需要掌握标题的格式,一般公文标题中“发文机关名称”和“事由”可省略,但文中不能省。如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各种“通知”。且公文标题一般是不加标点符号的。公文标题一般用 2 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要素组成
B. 部分公文标题中发文机关这一要素可以省略
C. 部分公文标题中事由这一要素可以省略
D. 部分公文标题中文种这一要素可以省略
显然本题答案为D选项,因为文种不可省略。
以上就是公文格式中标题的常考知识点,本部分在考试过程中,经常考查一些说法,判断正误,所以,要注意把握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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