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军转科技考点之转基因产品是怎么标识的?
转基因产品是指利用转基因生物技术直接获得的转基因生物或者以转基因生物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转基因产品需要按规定进行标识,那么世界各国转基因标识管理政策有哪些呢?
一、转基因产品标识分类
目前国际上关于转基因标识管理主要分为四类:自愿标识、定量全面强制标识、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
1.自愿标识:如加拿大、阿根廷等
2.定量全面强制标识
即对所有产品只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
采用国家: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如欧盟规定,成分超过0.9%必须标识,巴西规定转基因成分超过1%必须标识。
3.定量部分强制性标识
即对特定类别产品主要其转基因成分含量超过阈值就必须标识。
例如美国《国家生物工程食品信息披露标准》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含苜蓿、苹果、油菜、玉米等13种转基因成分5%以上的食品必须以适当方式标注转基因信息。日本规定对豆腐、玉米小食品、纳豆等24种由大豆或玉米制成的食品需进行转基因标识,设定阈值为5%。
由于实行定量标识的国家都设定了阈值,而通常食品中转基因成分很难达到这个值,这些食品虽然是转基因食品但不标识。因此在这些国家的市场上很难发现有标识的转基因产品。
4.定性按目录强制标识
即凡是列入目录的产品,只要含有转基因成分或者是转基因作物加工而成的必须标识。
目前,我国是唯一采用此种标识方法的国家,也是对转基因产品标识最多的国家。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大豆、油菜、玉米、棉花、番茄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定性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可自愿标识。
自首批标识目录发布至今,我国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仅有抗虫棉花和抗病番木瓜,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有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甜菜5种作物。
二、非转基因标识不是想标就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8年发布的《关于加强食用植物油标识管理的公告》规定:转基因食用油应当按照规定在标签、说明书上显著标示。对我国未批准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该种转基因作物及加工品的,食用油标签、说明书不得标注“非转基因”字样。
例如:原料为非转基因的大豆油可在成分表中标示“非转基因”。花生油不能标示“非转基因”,因为我国并未批准花生进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其在国内商业化种植,市场上并不存在转基因花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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