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6年新余市调整军转安置办法部分内容
为积极推进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进一步增强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修订)》,对原军转安置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修改的重点是:
1.在实行考试考核、公开选岗的基础上,增加双向选择的安置方式;
2.实行三年一轮换,近三年未接收军转干部的机关事业单位优先考虑;
3.增加了军(警)衔、获科技进步奖、参加非战争行动等计分项目;
4.任职时间实行分段计分;
5.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按照地区分类计分;
6.进一步严肃安置纪律,对档案弄虚作假等行为提出了更严厉的处罚措施。
修定后的安置办法较原安置办法在内容上更加全面,在安置条件、计分项目及分值安排上更为合理。(林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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