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湖南军转安置政策之转业干部安置计划
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一)中央和国家驻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省属垂直管理部门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编制下达。
(二)省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三)市、州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市、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下达的安置计划,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任何部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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