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农村信用社招聘考试练习题(133)
1.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 )。
A.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的现代化
B.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C.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D.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的现代化
【答案】C。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以答案选C。
2.国务院决定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 )年,并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治理。
A.基础设施建设
B.机构改革
C.作风建设
D.法规建设
【答案】C。国务院扶贫办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专项治理。所以答案选C。
3.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 )。
A.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
B.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C.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匆忙游上岸,贺某溺亡
D.丁邀请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
【答案】C。不作为犯罪包括: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条件包括:(1)行为人负有实施特定积极行为的具有法律性质的义务;这种义务的来源包括:①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③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④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后果。选项A错误。甲对武某不负有救助义务,因此,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选项B错误。乙女对周某不负有救助义务,因此,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选项C正确。丙将不善于游泳的贺某拉到深水区教其游泳,丙的先前行为引起,丙对贺某负有救助义务,后丙见贺某沉没而不救助致贺某溺亡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选项D错误。丁仅仅是邀请秦某,去与否秦某自己有决定权,因此,丁的邀请行为不能引起其应对秦某负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因此,其不构成不作为犯罪。所以答案选C。
4.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B.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C.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
D.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答案】B。齐某的死亡并非乙的防卫行为直接导致的,中间介入了意外事件,阻断了乙的防卫行为。因此,乙不成立正当防卫。选项B正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选项A错误。甲致“反抗”的犯罪嫌疑人顾某死亡,属于防卫过当,不成立正当防卫。选项C、D错误。并非对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进行防卫,只是对那些具有进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在采取正当防卫可以减轻或者避免法益侵害结果的情况下,才宜进行正当防卫。因此,对卖淫、嫖娼行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重婚行为、假冒注册商标行为、贿赂行为等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所以答案选B。
5.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应采用( )的方式。
A.逐级行文
B.多级行文
C.越级行文
D.直接行文
【答案】D。逐级行文是为了维护正常的领导关系,有隶属关系或业务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应采取逐级行文的方式,按层级逐级上报或下发文件,即只对直属上一级机关或下一级机关制发公文;多级行文是为加快公文传递,在必要时可采取同时向若干层级的上级机关或下级机关制发公文的方式;越级行文是为了维护组织或专业系统中的合理分工和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工作上的脱节、被动或抵触,直接向上级机关或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行文的方式;直接行文是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相互行文的方式,行文不受系统归属与级别层次的制约。所以答案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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