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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西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律试题——法律知识(18)

来源: 2019-12-07 21:48

36. 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具体方式包括四种,但表述错误的是:

A.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

B.由部分合伙人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C.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

D.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6.【答案】B。解析:合伙人的平等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都必须同样地执行合伙事务,事实上,合伙事务的执行可以采取灵活的方式,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即可。具体方式包括四种:(1)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这种方式适合于合伙人数较少的合伙。(2)由各合伙人分别单独执行合伙事务。(3)由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即一名合伙人受托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4)由数名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即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这种方式同样适合于人数较多的合伙。每一合伙人有权将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委托其他合伙人代理,而自己不参与合伙事务的执行。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合伙人的,其执行合伙事务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37. 依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记载事项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可予补记

B.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无效

C.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D.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 1 个月内付款

37.【答案】B。解析:根据《票据法》第 22 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所以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所以选项 C 错误。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所以选项 D 错误。答案选 B。

38. 下列选项中,属于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A.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1 个月未行使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3 个月未行使

C.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3 个月未行使

D.持票人对本票出票人的权利,自票据出票日起 2 年未行使

38.【答案】D。解析:本票持票人的票据权利自出票日起 2 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39. 下列关于商业银行贷款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80%

B.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

C.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25%

D.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10%

39.【答案】A。解析:《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40. 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 43 条规定,商业银行目前在我国境内可以开展的业务是:

A.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B.信托投资业务

C.证券投资业务

D.金融债券买卖

40.【答案】D。解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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