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律试题——法律知识(11)
1. 以自己收入为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答案】B。解析:《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说法错误。
2.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答案】 . A。解析: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是典型的非法人企业。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指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像法人企业那样仅以企业的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对外偿还债务时,其投资者要以出资以外的其他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本题判断正确。
3.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单独实施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3.【答案】B。解析: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故本题表述错误。
4.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质权自交付股票时成立。
4.【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故本题说法错误。
5.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答案】A。解析: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约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同时,合同受民法所调整,协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关系。故本题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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