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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石河子大学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 2018-07-24 13:53

 学校简介

石河子大学1996年由石河子农学院、石河子医学院、兵团师范专科学校和兵团经济专科学校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入选“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学校现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1大学科门类,92个本科专业,5个专科专业。现有国家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项目5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试点专业6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教育部卓越(医生、工程师、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学校现有教职工2531人,专任教师172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兼聘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2人,教授237人、副教授617人。现有在校生41502人,其中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14494人。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办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内涵发展、开放办学,形成了函授、业余、现代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等多种层次,校际、校地、校企等多种人才联合培养模式的办学格局,在全疆各地设有11个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积极推进“课堂面授+网络教学”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荣获“国家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校20多年来,共招生6万余人,毕业4万余人,为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批“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实用型人才,近几年来招生规模稳居新疆高校前列。

(数据更新时间:2018年3月28日;了解更多内容请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石河子大学(SHIHEZI UNIVERSITY),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邮编:832003。国标代码:10759

第三条 石河子大学位于新疆石河子市,是一所拥有经济、法、教育、文、历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和省部共建高校,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2018年,入选 “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排序。

第四条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形式为函授、业余,除在校本部授课以外,在疆内其它地区设有教育厅批准的函授站和教学点。

第五条 石河子大学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后,毕业时颁发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石河子大学学位证书(无学位授予权专业除外)。所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由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六条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第七条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接受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石河子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新价非字(2000)28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条 招生期间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宜,并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按照考生的成人高考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的要求须进行专业课加试。

第十六条 学校原则上认可省市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40岁以上考生,在计划满足的条件下,予以照顾录取。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八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石河子大学网址:www.shzu.edu.cn,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咨询网址:sce.shzu.edu.cn。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我校护理学高起本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必须是已经取得护理专业中职毕业证的考生,其他考生不允许报考。

6.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以自治区招生办最新公布的时间为准),各市、地州报名时间略有不同,详情可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三、报名方式、程序

2018年我区成人高考报名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填报意向志愿)、现场确认信息和填报正式志愿共三个阶段。

1.考生在规定的网上预报名时间内(8月20—9月4日),登陆新疆成人高考报名网站(http:// 124.117.250.18),登记报名信息。

2.按规定时间(9月5日—9月10日)到报名点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确认时须交验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3.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我校护理学高起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已经取得的护理专业中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相关部门颁发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2018年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4.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后(约11月初),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登陆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四、考试日期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2018年10月底(具体时间见本人准考证)

2.考试科目:

层次

报考类别

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高起专

理工类

语文

数学(理)

外语

文史类

语文

数学(文)

外语

专升本

文史、中医类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理工类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经济管理类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法学类

政治

英语

民法

教育学类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农学类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

政治

英语

医学综合

高起本

理工类

数学(理)

外语

物理、化学综合

文史类

数学(文)

外语

历史、地理综合

3.考试大纲、复习资料:2018年成人高考使用教育部2011年最新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复习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购买。

五、主要照顾和加分政策

1.民考汉考生:“双民”考生增加40分投档,“单民”考生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2)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等南疆三地州的汉族考生。

(4)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贫困县的考生。

(5)年满25周岁以上的人员(1993年12月31前出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5.年满40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考生,如无作弊行为,单科不为零,均可照顾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6.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考生特征一栏勾选符合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合的考生特征,在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备查,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渠道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所有加分一律计入高考总成绩。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总成绩。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变动,否则无效。

六、本报名须知未尽事宜或与2018年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不相一致的,以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为准。

七、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 QQ:2104243533

招生咨询地址:石河子市东一路石河子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籍管理公室(石河子大学南校区西门口6号楼207室)

石河子大学2018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层次

专业

报考类别

学习形式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专业备注

1

专升本

水利水电工程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2

专升本

化学工程与工艺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3

专升本

化学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4

专升本

农业水利工程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5

专升本

动物医学

农学类

函授

2.5

3800

 

6

专升本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7

专升本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8

专升本

电子商务

经济管理类

函授

2.5

3300

 

9

专升本

土木工程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10

专升本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理工类

函授

2.5

3800

校本部、哈密、库尔勒授课

11

专升本

工商管理

经济管理类

函授

2.5

3300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12

专升本

会计学

经济管理类

函授

2.5

3300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13

专升本

公共事业管理

经济管理类

函授

2.5

3100

乌鲁木齐、库尔勒授课

14

专升本

法学

法学类

函授

2.5

3100

五家渠、库尔勒授课

15

专升本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函授

2.5

3100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16

专升本

汉语言文学

文史、中医类

函授

2.5

3100

校本部、乌鲁木齐授课

17

专升本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

文史、中医类

函授

2.5

3100

五家渠授课

18

专升本

临床医学

医学类

业余

3

4100

校本部、阿勒泰、阿克苏、哈密授课

19

专升本

口腔医学

医学类

业余

3

4100

 

20

专升本

药学

经济管理类

业余

3

4100

 

21

专升本

中药学

文史、中医类

业余

3

4100

 

22

专升本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类

业余

3

4100

校本部、阿克苏授课

23

专升本

护理学

医学类

业余

3

4100

校本部、阿勒泰、阿克苏、哈密、乌苏、博乐授课

24

高起专

建筑工程技术

理工类

函授

2.5

2500

 

25

高起专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工类

函授

2.5

2500

 

26

高起专

临床医学

理工类

业余

4

3600

校本部、阿勒泰、哈密、阿克苏授课

27

高起专

护理

理工类

业余

4

3600

校本部、阿勒泰、哈密、乌苏、博乐授课

28

高起专

药学

理工类

业余

3

3600

 

29

高起专

医学检验技术

理工类

业余

4

3600

 

30

高起专

医学影像技术

理工类

业余

4

3600

 

31

高起专

会计

理工类

函授

2.5

2100

校本部、哈密授课

32

高起专

学前教育

文史类

函授

2.5

1900

 

33

高起本

护理学

理工类

业余

5

4100

 

34

高起本

学前教育

文史类

函授

5

3100

 

35

高起本

会计学

理工类

函授

5

3300

 

最终招生专业以自治区招办公布专业目录为准

报名网址:http://124.117.250.18(请务必在8月20日至9月4日上网登记报名信息)。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993-2058116,招生咨询QQ:210424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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