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海归人才或享10万元安家费2
短期活动资助:短期讲学成果最高资助5万元
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是指按照76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对留学人员短期来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给予的资助资金。
经广东省外国专家局界定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或符合《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申请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
满足申领条件的短期活动包括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讲学或进行学术交流的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邀请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合作的项目,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穗成果推荐活动项目。
必须提及的是,留学人员短期活动资助项目采取“先实施、后补助”的资助方式。每个项目按实际发生费用审核,最高资助5万元。具体费用审核标准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申报条件
留学人员申报安家补助费,须满足在2012年10月1日后首次回国且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在广州创办企业,并已在穗购房或租房居住;此外,还须符合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并且在本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海外工作经验的、或经认定为特别优秀且为广州市急需的海外人才等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
不过,已获得原《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文件中规定的安家资助类补助的留学人员,不能再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安家补助费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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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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