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英学子谈学习法律经历:华人律师少 见习机会难3
记者:你的见习是怎么找到的?
康清: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华人律师事务所。因为读完LPC之后5年内如果拿不到见习资格,那么等于浪费了,没有资格当律师了。
所以我当时发挥自身优势,先进了一家华人律所,取得一些工作经验。第二步开始找有名的律所,最后正式找到大律所的见习岗位。
第一份工作是我主动出击的。我当时到了那家律所,去找经理谈,被拒绝之后,第二次我直接找到他们的老板。那时老板很忙,我就坐在那里等,老板忙完之后我过去找他。
当时那家律所的老板第一句话就说:“你读LPC出身,不会在我这里呆长久的”。我就想方设法说服他,尽管不能提供见习合同,但我还是会踏踏实实在那里工作。
刚开始我是做公司前台接待员,三、四个月之后开始做案子,半年之后我成为了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在这家华人律所工作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之后,我觉得自己对移民法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正好有一个机会,就跳槽。
我工作的第二家公司是英国本地一家有名的律师事务所。也是我主动过去,看到该公司非常大,就暗暗对自己说,一定要拿到这份工作。
当时我跟专门负责人谈了一下,对方没有做决定,我又与老板做了两轮面试,最后被录用。这份工作在我的职业生涯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律所,面对全球,接受很多复杂的案例。
我一到这家公司就开始做案子,获得了很多自信。刚进去的时候觉得,公司里的同事全都是西方人,也会担心自己语言以及各方面的能力是否能胜任。我就虚心去看每一位同事是怎么工作的,而且早出晚归,辛勤工作让我很快进入了这个新角色。
我在这家律所做了很多案例,如果十个案例中有九个都成功的话,令我觉得是对我工作方式的认可。这给了我很多的鼓励,也奠定了我以后职业生涯的工作方向。
记者:你这种找工作的方式可以称为“面霸”了。
康清:我觉得这样更好。其实我们同期毕业的朋友,大家都会互相交流。很多人会投很多份简历,可能有回应的还不到十分之一。
我会分析这种求职方式:老板看到的永远只是文字,不够直观。而我认为,没有人是完美的,如何让老板看出你是一个可塑之材,要么就是你的学业成绩突出,要么就是个人品质优秀。
对律师来说,一个很重要的品质就是让客人信服,这反映在谈话中、肢体语言中,而从文字上可能比较难以看出这些。因此,如果想在这些方面为自己加分,那么只有争取面对面的机会才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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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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