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考调剂的基本条件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8〕14号)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财经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具体调剂专业见附件),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布如下,请拟调剂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提前做好调剂相关准备。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九)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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