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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内蒙古农信社招聘考试法律必备考点:合同的订立

来源: 2019-11-14 17:10

民商法占据了农信社考试的半壁江山。合同法是民法部分的一个重点,但重在理解。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就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订立是指当事人为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权利义务关系而进行的协商、达成合意的过程。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最常考查的点在于要约及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订立有两个必经阶段,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的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里要约要与要约邀请区分。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内容是不明确、不具体的。常见的要约邀请有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特定人的,而后者是针对不特定人的,考生在遇到此类题目时判断是否针对特定人即可选出答案。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更改。实质变更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要约和承诺都采取到达主义。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于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但《合同法》中也对一些特殊情况作出规定:

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经典例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同的成立时间为( )。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

B.甲公司签字盖章

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

D.乙公司签字盖章

答案:D

2、王某于3月11日向刘某发出要约,刘某于3月17日收到要约,然后于3月18日向王某发出承诺,王某于3月22日收到承诺。该合同于( )成立

A.3月11日

B.3月17日

C.3月18日

D.3月22日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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