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7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往、应届毕业生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日-7月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姓名+专业+岗位”的格式发送至邮箱:fcgswsb@163.com.
(1)《防城港市外事办公室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职称证和重要的资格及奖励等证书;论著、科研成果目录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接到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有关部门,记录至考生诚信档案。
五、面试
应聘者接到面试通知后,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方可参加面试。
六、聘用与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防城港市外事办公室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具体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有关待遇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外事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刘彦辰,联系电话:0770-283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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