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1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编外人员10名(具体岗位需求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学历要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35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可适当放宽年龄,原则上40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5.综合能力。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钻研能力,逻辑思维清晰,创新能力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岗位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法律规定不得被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0日9:00—8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可下载《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表中请附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服从调剂的应在报名表中予以注明。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
2.应聘人员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所有表格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2359894014@qq.com,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以及证明自己经验、能力、业绩的资料扫描件。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相同,统一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女士,028-83667650;叶女士,028-83667608
(三)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19年8月27日—8月28日。
2.我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资格复审。未进入资格复审者,不再特别回复,申请材料恕不退还。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2019年9月2日9:00—12:00
2.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
3.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
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考核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9月2日13:30—17:00。
面试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27号)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2019年9月7日前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七)体检
按照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和岗位调剂情况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体检名单与成绩同步于2019年9月7日前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由我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疾患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且考察通过者由我局确定为拟聘人员。结果将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十)聘用及薪酬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原在职人员必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再与我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照聘用单位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未经我局同意,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空缺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酌情递补。
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纪检组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干部群众可实名向区纪检监察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28-83306011)。
(二)应聘人员若出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自动失去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须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所有程序,凡因个人原因出现缺席、逾期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qbj.gov.cn/)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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