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宿城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宿城区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身体健康;
3.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不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和履职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1、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宿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进入区内事业单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须提供4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同时提供同底电子照片)。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9:00-7月17日16:00。
报名地址:区委组织部(成子湖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416室)。
2、笔试和履职评价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结束后,区委组织部对报考考生进行履职评价,对报名人员现任职务、任职年限、考核等次、表彰奖励等量化积分(评价要素及分值见附件3),并在宿城党建网等网站公示。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计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将考生笔试成绩和履职评价计分之和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相加,得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合格人员名单在宿城党建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193(宿城区委组织部远程办)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192(宿城区委组织部干监科)
0527-82960171(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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