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二)热爱“三农”,有志于从事农业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三)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材料
报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2019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含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在校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博士后进站通知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证明材料需汇总至一个PDF文件,并制作目录)。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4日前请将报名材料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所学专业+学校名称”格式命名后发送至aepihbs@126.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及相关附件。
(二)资格审查:由本所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本所网站(http://aepi.caas.cn/)向社会公布。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同时参加职业心理测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报告原件邮寄至本所,同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本所联系邮箱aepihbs@126.com。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六)考察:由本所考察小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七)公示:考察通过的拟聘人员,将在本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聘用合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注意事项
(一)个人报名材料务必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国外高校毕业生应出具教育部留学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效文件(原件),报到时应通过天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办理的“留学人员来津派遣手续”,否则不予聘用。
(三)务必准确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Email,保持联络畅通,情况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相关招聘信息在网站(http://aepi.caas.cn/)适时公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1号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300191
联 系 人:王迪
联系电话:022-23613820(传真)
电子邮箱:aepihb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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