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万安县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2019年万安县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万安县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25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4),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5)。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万安县城河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2019年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2019年万安县融媒体中心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合格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有关手续,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
6.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7.未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报考条件自愿改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达到开考比例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退回报名费。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试时间与地点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考试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领取考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除县融媒体中心摄像记者岗先笔试外,其他岗位先面试后笔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同岗位采用不同的测试内容(见附件3),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不指定范围和教材。卷面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由面试和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按不同的比例合成。
1.县融媒体中心摄像记者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它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县融媒体中心男播音主持岗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全部进入笔试,如该岗位应聘考生面试成绩都在60分以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其它招聘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因入闱笔试(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3.考试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岗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它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3.考察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4.体检前两天下午5时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摄像记者岗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不予递补;其它岗位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不予递补)。
5.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七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社会保险制度,新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在单位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6-5839805
万安县文广新旅局0796-5701065
万安县融媒体中心0796-5701331
监督电话:万安县纪委监委0796-57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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