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华浦江县妇保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医药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2.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3.成教类毕业生以及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岗位职称资格。
4.本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5.聘用名单公布后,放弃本次录用机会的,三年内不得报考。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当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鉴于本次招聘的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参照现行浙江省公务员考录相应环节工作的办法进行,身体状况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或存在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各类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
2.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名额、专业要求
公开招聘各专业毕业生7名。(见附件)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分专业类别的办法,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对聘用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浦江县卫生进修学校(县人民西路西山67号)。
报名办法:凡符合条件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照二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备注栏有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需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
报名对象经审核合格后需缴纳考务费50元。
准考证领取办法:报名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浦江县卫健局人事科(人民东路38号老县府)领取准考证。
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笔试时间:8月4日(周日)上午9:00-10:30,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中注明)。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分四大类:1.临床医学类考临床医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2.麻醉学考麻醉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3.医学影像学类考医学影像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4.护理类考护理学专业及相关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复习用书。
(三)面试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映能力和气质仪表风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笔试分占60%、面试分占4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按各岗位需求指标1:1.5(按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体检人数。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体检、考察入围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户口为农业户口的,聘用之前须转为非农或家庭户)。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
聘用后须在本县公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需规培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周年。
办理聘用手续后,如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连续三年未能取得岗位所需执业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均在下列平台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浦江县人民政府官网(www.pj.gov.cn)
浦江县妇保院微信公众号:浦江妇保
请应聘者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不直接安排也不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应聘人员务必不要轻信。
六、咨询与解释
(一)咨询电话:0579-89386917、89386935(浦江县卫健局人事科)。
(二)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浦江县卫健局按有关规定解释。
点击下载>>>
2019年浦江县妇保院公开招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需求表.doc
浦江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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