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陕西佛保局招聘12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8日至2001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与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或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制度规定需要回避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本次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和信息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lyj.shaanxi.gov.cn)、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www.fpbhq.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zk.snhr.gov.cn/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8:00至2019年7月22日24时。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8日08:00至2019年7月2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2019年7月22日24时至2019年7月24日18: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4日20: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zk.snhr.gov.cn/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在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网站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将退还初试(笔试)考务费。
参加初试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8月2日8:00至8月4日从http://zk.snhr.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初试(笔试)时间定在8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进行公布。
1.初试:初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参考资料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笔试考试大纲(2019版)》中综合管理类(A类)。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复试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
复试(面试)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在网站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复试(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于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从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复试(面试):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职业态度、心理健康状态、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等。
复试时间、地点在陕西省林业局网站、陕西佛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4.计算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40%+复试成绩×60%。
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人选和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初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省林业局审核同意后,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应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考试舞弊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报名成功后应时刻关注公告发布网站上的有关考试、审核及其他相关信息,以免错过时间节点。
5、岗位咨询电话:029-88652017 0916-8916218 0916-8913795;
6、技术咨询电话:029-85268809 029-8525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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