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醴陵市教育局选聘文秘人员1人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政治敏锐性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奉献、创新、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6.热爱并胜任文秘岗位工作,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
三、报名方式
单位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各市直学校、中心学校至少推荐1人。
四、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3日(双休日亦
可报名)。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和网络报名。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办公室(局机关301室);联系电话:0731—23233623。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④能证明自身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如获奖证书、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教学论文及诗歌除外)等;⑤自荐材料1份;⑥报名登记表1份。
(二)笔试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2019年7月 24日到局办公室(301室)领取准考证,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闭卷作答(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三)面试
2019年7月29日上午组织入围对象进行面试。
(四)考察考核
由局党委对笔试入围者的工作业绩、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核,确定录用对象。
(五)公示
对局党委确定的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试用
一经录用即办理人员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适合工作岗位即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
话:0731—23284067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教育局人事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2328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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