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莆田市秀屿区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1人公告
因侨情普查工作需要,秀屿区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莆田市秀屿区侨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2.待遇:月工资按《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莆秀委办〔2017〕6号)文件中规定2500元(含“五险”中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1个月。
二、报名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需要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
4.热爱社会工作,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并具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5.具有熟练的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操作等计算机应用能力,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用莆田方言进行沟通交流;
6.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团队沟通能力;
7.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
2.报名地点:莆田市秀屿区侨联大厦三楼办公室(秀屿区笏石镇福屿街369号)
3.报名方法:在本网页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送至电子邮箱fjxyqql@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陈女士 0594-5871808
4.聘用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秀屿区侨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择优聘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面试时要如实提交身份证、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2寸照片1张,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合格者公示5个工作日;
6.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胜任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期满后表现优秀的可再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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