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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海南五指山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92人公告(1号)

来源: 2019-07-24 12:04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92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表2《五指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3《五指山市2019年度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我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年龄要求:满18周岁以上(2001年7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公告时间

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7天)。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30日8:00至2019年8月5日18:00(7天)。

(二)报名网址:

1.五指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网址:

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e274XT7r1NhfBVjF2IOleDs5flMA9Y7sEOAvCFpRR4k

2.五指山市2019年度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网址:

http://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bd9ez8uP%2Fu7Xqr%2BQs6cahBxAcFAQjL78zjdbbhEPwJw

(三)报名初审提交的材料: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电子版或相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相片(电子版),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电子版或相片。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在考核阶段须提交。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如还没取得毕业证的,需由学校出具有本人相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海南省户籍及五指山户籍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迁入。

定向岗只接受服务于五指山市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不符合岗位要求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报名审核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认。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数达到1:3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乡镇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该岗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数达到1:2比例的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内可重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定向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

六、考试

五指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科目为主。

3.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的人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取满1:3比例为止;如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排名最末出现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有考生确定;因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考官由相关专家组成。 定向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如同一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情形,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分数高者排名靠前;笔试和面试分数相同者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名。定向岗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只算面试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通知。

七、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和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开始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考察人选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并确定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取消考察。资格复审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准考证、报名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学历证书查询结果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报考定向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等人员,须提供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上述人员的服务时间截止2019年8月31日。未能提供材料的,取消考察资格,属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原件可以延长到聘用前提交,如聘用前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经审核后,均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体检。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选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

如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考核和体检人选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符合条件人选,则取消该岗位聘用资格。

八、公示

(一)公示。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公开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

(二)递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按总成绩或考察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

(三)举报核查。公示期间,对反映影响聘用情况进行核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维护应聘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逾期举报不再受理。

九、聘用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列入五指山市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管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在我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一年。

九、有关问题说明

(一)笔试、面试命题及评卷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命题及评卷;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聘用人员档案审核及相关聘用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或者说委托具有考务资质的机构开展工作。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1日至2001年7月1日期间出生。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2019年7月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海南省的人员;五指山市户籍是指在2019年7月1日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在五指山市的人员。

(四)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8年度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六)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十、纪律监督

(一)五指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五指山市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由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咨询:0898-86624490 联系人:王女士

(五)监督举报电话:0898-86622031,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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