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台州路桥区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6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对象、名额和条件
本次拟招聘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结合我区大学生村官实际情况,分如下2类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是指2006年至今,经路桥区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通过其他渠道招录到村(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大学生村官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后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3、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4、在任村“两委”委员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于下列网站:
1、中国路桥网(http://www.luqiao.gov.cn)。
2、路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栏目
(http://xxgk.luqiao.gov.cn/InfoPub/ZWGK.aspx?DeptID=15)为本次招聘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8月5日17:30。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地点:大学生村官服务期间的镇(街道)组织办。
方式: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到所在镇(街道)组织办现场报名。报名时请下载并填写《路桥区镇(街道)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由服务期间所在村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须一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聘用合同、任职文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意见等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白底彩照4张。所有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报名期间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对报考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和相关资料初审。
3、资格复审。2019年8月6日区委组织部对镇(街道) 党(工)委初审后提交的《报名表》、资格条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定最终符合报考条件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报考A岗或B岗的人员请于2019年8月8日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银安北街709号409房间)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的任一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方式
1、A岗和B岗: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侧重农村基层工作。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缺考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A岗、B岗分别按招聘计划数的1:2和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内容主要围绕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典型问题,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实绩、能力素质,以及是否做到扎根基层,脚踏实地,为民服务。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银安北街709号409房间)。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而超出招聘计划数的,对排位末尾的成绩并列人员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六)公示、择岗、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在指定网站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择岗工作。择岗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得分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排位先后)。择岗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择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他人员的择岗工作照常进行。
公示和择岗期间,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再另行组织面试,面试高的排位在前。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择岗等程序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对本次招聘结果予以确认。
根据《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 号)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一个月内到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本次招聘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等有关规定。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6-8244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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