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建始县农业农村局选聘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和岗位
选聘单位及岗位见《建始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人员(含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的在册人员),不含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截止2019年8月31日首次合同服务期未满人员)和省招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教师。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近三年来年度考核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50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3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起算至2019年8月31日止);
(6)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县域县情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总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试题共4道,答题时间共计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六、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307室)。
3、资格审查:建始县农业农村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审查注意事项如下: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聘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现工作单位新聘用人员提交首期聘用合同原件;
(5)报考人员填报《建始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5、报名参加本次选聘的人员,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反之,一经发现,取消本次公开选聘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凡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建始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307室)领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见面试公告。
计划选聘岗位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开考。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拟聘人有异议且查证属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并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一道题的办法确定拟聘对象。
(八)办理调动手续与岗位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聘人员在选聘岗位等级内,符合条件,竞聘上岗。专业技术人员在县内同系统、同行业之间流动且职岗相符,根据选聘单位空缺岗位情况竞聘上岗,可保留原单位聘用职级的最低岗位等级待遇,今后在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按保留待遇的岗位等级竞聘上一级岗位。
九、注意事项
1、参加选聘的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领取笔试、面试通知书。
2、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4、结构化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其他注意事项见面试公告。
5、考生考试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
联系电话:0178-323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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