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东东明县县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157人公告
一、组织领导
县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及数量
引进单位、引进的岗位和数量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为2019年7月之前高校毕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所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取得入围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前700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以后出生)。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五)通过专升本、在职学习、自考、委培(定向)等获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除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岗位有关要求。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县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按照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就引进原则、岗位、人数、引进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在县政府官网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
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工作采取电子邮件投送有关材料形式进行。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考时填写《东明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dmgccrcyj@163.com邮箱,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电话”。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9年8月12日12:00截止。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主管部门根据网上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提交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4张,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职务、获得荣誉的相关文件、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
没有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公布初审结果时一并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语言表达、形象气质以及与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最低合格线为70分(包含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各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拟聘用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这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认定后,县机构编制部门对聘用人员办理编制手续。根据(东发〔2018〕16号)文件精神,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财政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生活补助,连续补助三年;来我县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由县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为所引进的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景区旅游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管部门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6259908
监督电话:0530-7211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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