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柳林县广播电视台招聘融媒体人员24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招录,确保招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播音主持2名(男女各1名)。
全媒体技术人员1名。
全媒体记者2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新闻事业,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写作水平好;形象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适应夜班及节假日工作安排。
(二)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吕梁籍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可报考。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的,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曾在公务员和其它考试中受到处分或正在处理期中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本人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8、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柳林县政府网、柳林县广播电视台、柳林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限应聘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2019年8月6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柳林县文化大楼13层
咨询电话:0358-4013502
3、报名考试费50元
4、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提交《报名登记表》二份(见附件2)。
(3)提交身份证(二代)、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免冠照片8张。
(4)符合报名条件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关证件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在籍学习证明》表,并说明院校名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前(公告时限)必须带相关证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劳务派遣公司和招聘单位委派的相关负责人组成审查组,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确认证件是否真实、齐全、有效,认定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由县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2的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五)体检
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组织入围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中心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内容包括是否违法违纪、是否被列入失信人员、是否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等。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山西兴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柳林县广播电视台与该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由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后,聘用人员由用工单位柳林县融媒体中心和劳务派遣公司双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个人人事档案资料由劳务派遣公司负责管理。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劳务派遣公司。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其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同时终止。合同期满后根据用人单位需求,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
五、工资及待遇
播音主持月工资5000元以上,全媒体技术人员月工资4000元以上,全媒体记者月工资2200元以上。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五项社会保险。基本工资及各项保险单位部分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招聘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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