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2.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3.学历条件:2017年、2018年、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5.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8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本次计划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高中教师25人,其中:高中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4人、英语教师5人、物理教师4人、化学教师3人、生物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2人。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6-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林市人民东路77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在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下载《2019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林高级中学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提前填好个人相关信息并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
6.其他事项:
(1)符合招聘条件并报考了2019年暑期玉林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可同时报考本次招聘。2019年暑期玉林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中同等有效。
(2)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材料需在报名现场提供,逾期无效,责任自负。
报名时,资格审查组将根据报考者在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的信息不全、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十中(玉高南校区)和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笔试开考比例
按有关要求,对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而确需开考的岗位须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2019年玉林市第十中学(玉高南校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考生于2019年8月9日(星期五)8:30凭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具体安排为:
上午09:0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上午10:00-11: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50分。
2.笔试地点
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林市人民东路77号)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9年8月10日在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公告栏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计划表。
面试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凭身份证报到入场。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地点:玉林高级中学附属初中(玉林市人民东路77号)3.面试方式: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使用玉林市现行教材版本。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经批准不足1:3比例开考笔试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须达到如下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才有资格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招聘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与同分处理办法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毕业时间迟者优先、大学期间所获荣誉高者优先的顺序录取。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玉林市第十中学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与工作实绩、计生情况、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阶段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按上述要求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和审批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市教育局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的,由玉林市教育局会同市十中(玉高南校区)负责调查核实。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玉林市第十中学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本次玉林市第十中学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人员,与玉林市第十中学签订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按照《玉林市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玉编办〔2018〕13号)文件精神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首次进入事业单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监督
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咨询电话:
玉林市教育局:0775-2684011
玉林市第十中学(玉高南校区):0775-290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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